监控视频维保响应函

发布日期:2018-12-10浏览次数:7624

附件1:    响应函:    致:承德县中医院

我单位收到贵方的采购编号为QX20181205-01视频监控维保服务的采购文件,经详细研究,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(设备)采购活动并响应。为此,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几点并负法律责任:

1. 愿意满足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,提供采购设备及技术服务,响应总价为人民币(大写)       元(RMB:¥        )。

2. 如果我单位成交,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,按期、保质、保量完成生产供货、调试、培训工作。

3. 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,你们有选择响应者成交的权力。

4. 我方愿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。

5. 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规定,遵守贵办有关采购的各项规定。

6. 我方的采购文件在开标后        天内有效。

7. 所有关于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:

地    址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开 户 银 行 :

账    号:

电    话:

传    真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   编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