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德县中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备选目录比选项目的公告
为规范我院政府采购工作,促进廉政建设,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:“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”。经研究,我院将按照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原则,通过院内采购方式确定我院2018-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(包括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项目)的采购代理机构备选目录。一、比选采购编号:CDX-ZYY-20180823二、代理服务项目质量要求:(一)依照法律法规签…
